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信息检验科2024年理化检测耗材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FYCDC2024026-1
采 购 人: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信息
2024年4月
第一章 询价文件
一、询价公告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信息检验科2024年理化检测耗材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FYCDC2024026-1
1.3采 购 人: 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信息
1.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
1.5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供应商资格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货物相符的医疗器械许可证,能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2.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具备相关销售内容;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无其他犯罪行为。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3.报价文件的递交
3.1报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4月30日10时,地点为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信息二楼会议室。
3.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送达。
3.3过时现场递交或快递送达、报价文件未密封的拒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信息网站发布:
http://www. fyscdc.cn/
5.报价文件快递
送到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19号
单位名称: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信息
收件人:杨晓辉
电话:18909688603
(快递外包装应标注投标项目编号,开标前电话确认文件是否送达。)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信息检验科2024年理化检测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YCDC2024026-1 |
2 | 采购人: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信息 联系人: 杨晓辉 联系电话18909688603 |
3 | 采购预算:90000元 供货地点: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把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按采购人需求供货,采购人下订单后7天内完成供货 |
4 | 报价文件的份数:1份,密封提交。 |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价应含有所报货物的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落地、检测验收、培训和交付后规定免费维保期内维保等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规定的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质量合格证书、中文简体保修卡(单)、说明书和随货有关单证,设备完好,物品配件齐全。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合格品。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的规定和厂方的规定。
3、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报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5、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四、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
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等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五、评审方法及废标
1、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有效低价方法评审。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如果有效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且均通过询价小组评审,则以质优与服务优的优先,如质优与服务优相同则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2、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4)实质性满足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无效:
1)供应商对同一询价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对同一询价项目有2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询价小组经评审后一致认为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六、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
2、采购需求中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涉及的证件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该项证件。
七、采购需求
(一)技术规格及参数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采购要求\参数 | 备注 |
1 | 顶空瓶盖 | 盒 | 6 | 适用于PE TurboMatrix HS-4顶空进样器、thermo TSQ8000气质联用仪 | 按需分批供货 | |
2 | 进样瓶 | 2mL | 盒 | 6 | ||
3 | 离心管 | 15mL | 个 | 1000 | 螺口尖平底,pp材质 | |
4 | 离心管 | 50mL | 个 | 1000 | 螺口尖平底,pp材质 | |
5 | 玻璃棒温度计 | (0-300)℃ | 个 | 6 | ||
6 | 液体进样针 | 10uL | 个 | 1 | (适用于新拓固相微萃取进样器MASS-6020) | |
7 | 固相微萃取手柄 | 萃取内芯的装置,用于固相微萃取 | 个 | 1 | ||
8 | SPME萃取内芯 | DVB/PDMS/CAR三涂层标准 | 3支/盒 | 2 | ||
9 | 溶剂瓶(废液瓶) | 4mL | 100个/盒 | 1 | ||
10 | 顶空瓶(含盖、垫) | 20mL | 100个/盒 | 1 | ||
11 | 吹扫捕集进样瓶 | 40mL | 100个/套 | 2 | 适用于TELEYNE TEKMAR Stratum PTCTM吹扫仪 | |
12 | PXC固相萃取柱 | 200mg、6mL | 盒 | 1 | 安捷伦、waters、博纳等优质品牌 | |
13 | Ba/Ag/H柱 | 适用于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检测有效消除氯化物、硫酸根 | 48/包 | 1 | 赛默飞离子色谱IC1100,提供培训服务 | |
14 | 丁腈手套 | 通用 | 10 | 盒 | ||
15 | Que萃取盐包 | Anavo 4 g MgSO4, 1 g NaCl, 1 g TSCD, 0.5 g DHS, 50/PK | 3 | 盒 | ||
16 | 陶瓷均质子 | Anavo Que Ceramic Homogenizer,adapting to 50 ml QUE Tube,100/pk | 2 | 包 | ||
17 | Que净化管(一般果蔬) | Anavo Que Tube, EN-150 mg PSA,900 mg MgSO4, 15 mL , 50/PK | 2 | 盒 | ||
18 | Que净化管(浅色果蔬) | Anavo Que Tube, EN-150 mg PSA,15 mg Carb, 900 mg MgSO4, 15mL, 50/PK | 1 | 盒 | ||
19 | 超高压型溶剂效应消除器 | Anavo Solvent-Smoother Solvs-UP3 ,1/PK | 1 | 个 | ||
20 | 再生纤维素针头式过滤器 | Anavo-U Syringe Filter, RC,0.22μm, 13 mm, 100/PK | 1 | 盒 | ||
21 | HLB—亲水亲脂平衡柱 | Anavo HLB SPE, 60 mg, 3 mL,50/PK | 1 | 盒 | ||
22 | 尼龙针头式过滤器(有机系) | 0.45μm, 13 mm, 100/PK | 2 | 盒 | ||
23 | 聚醚砜针头式过滤器(水系) | 0.22μm, 13 mm, 100/PK | 2 | 盒 | ||
24 | 聚四氟乙烯针头式过滤器(有机系) | 0.22μm, 13 mm, 100/PK | 4 | 盒 | ||
25 | 放气螺杆 | 个 | 6 | 安东帕原装(仪器型号:Multiwave PRO) | ||
26 | 内罐 | 个 | 2 | |||
27 | 保护盖(黑盖全套) | 套 | 2 | |||
28 | 高温隔热手套 | 双 | 双 | 5 | 适用于安东帕原装(仪器型号:Multiwave PRO)微波消解仪,高温隔热 | |
29 | 防酸口罩 | 20个/盒 | 盒 | 5 | 3M口罩8246CN8247CN | |
30 | 塑料容量瓶 | 100ml | 个 | 20 | 级别:A级,允许误差范围在(±0.01mL),标识刻度为环形。 | |
31 | 胖肚移液管 | 10ml | 个 | 20 | ||
32 | 干燥皿 | 棕色(210mm) | 个 | 2 | ||
33 | 干燥皿 | 棕色(400mm) | 个 | 2 | ||
34 | 干燥硅胶 | 比面积:300-400㎡/g | 500g/包 | 4 | ||
35 | 白酒专用毛细管柱 | (50m×0.32mm×0.25μm) | 根 | 1 | 强极性柱,能够对白酒中复杂组分进行分析,且能够分离常规极性色谱柱(聚乙二醇类)中的难分离组分 |
(二)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免费提供技术支持,配合招标人开展所招产品的培训和应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把产品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所投产品应标注品牌规格。
4.供货时间:按采购人需求供货,采购人下订单后7天内完成供货。供应商可确定自采购人下订单后最短交货时间,并承诺产品为最新的生产批号,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确定的交货期内按时交货(除不可抗力外),需提供承诺函。
5.付款方式:供货后由甲方组织验收,质量符合采购要求,验收合格后支付供货全款。
6.所招产品如验收后发现质量不稳定或产品不匹配,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且负责解释说明并提供技术支持。
八、合同格式
试剂耗材销售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信息
乙方(供货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及相关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采购内容和成交价格(含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品牌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第二条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在乙方提供货物、发票及相关要求的资料,验收合格后支付供货全款。
乙方开户银行:
账号:
第四条 运输方式:乙方应根据发送货物的性质及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确定适当的运输方式,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货物验收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数量验收:乙方提供货物后,甲方按双方确定的订单组织验收。如发现实际收到货物数量与订单数量不符或有破损等情况,甲方应在收货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或与甲方协商解决。经双方确认数量不够或有破损的部分,乙方应给予补充欠缺的数量或破损的部分,运费由乙方承担。
2.质量验收:货物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阜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采购人(公章)(甲方): 供货人 (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报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纳税人识别号: )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