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销商运营资格:
1、客户需持“两证一章”。两证为:营业执照(附复印件)法定代表证或法人委托书;一章为:公司合 同章。
2、客户与特供汾酒营销公司联系具体购酒事宜。
3、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按特供汾酒营销公司所提供的价格表执行。
二、经销商的条件:
1、对本产品充满信心,有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和合作的诚意;认同“特供汾酒”的产品和经营理念;
2、遵守特供汾酒的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 ;在公司规划的渠道内销售产品;
3、投入足够的资金(人、财、物),确保特供汾酒产品的销售与销售增长;
4、有健全的餐饮通道销售网络和当地强硬人力资源;有一支能满足特供汾酒发展的销售队伍;
5、禁止跨区域销售,禁止销售假冒的特供汾酒产品。
三、总经销商资格:
1、总经销区域市场保证金,省级总经销20万元;省会城市、直辖市10万元;地市级总经销6万元;县市级总经销3万元。
2、签约首次进货量:省级区域100万;省会城市、直辖市区域70万;地市级区域40万;县市级区域10万。
四、 资源配置:
独特的汾酒差异化品牌优势,渐进式的市场支持,利润空间精确的界定,一流的企业运营模式,全程规范的运作模式,综合提升经销商的竞争实力,全国统一的CIS应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