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香精的建议添加量
●应用于制作饮料、 冷冻食品、调味料、乳制品、饮料酒类产品的建议添加量为0.1%-0. 5%
●应用于接触口腔与 嘴唇用香精加工中的建议添加量为0.3%-2.0%
●应用于制作各类饲料(含鱼饵等)加工的建议添加量为0. 3%- -2.0%
香精、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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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11-13 12:57
品牌: |
华源 |
所在地: |
北京 |
起订: |
未填 |
供货总量: |
未填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规格: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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